對我來說,設計是非常有意思的
生活中舉凡杯子牙刷等平凡不過的東西
無一造型不是經過設計才能歷久不衰、成為經典
並且別於藝術,設計都具有明確的目的性與實用性
但若只強調目的性,又有很多方式可以達到目的
好比喝水,你可以用雙手舀水喝
也可以隨便找一個瓜果的硬殼當作容器盛起水飲用
但透過智慧,人類設計出好拿取、好移動、不會弄濕手的杯子
雖然上述有這麼多可以達成相同目的的方法
但透過經驗、篩選過濾後(也就是設計),其過程與結果都可以更完美地達成
所以選擇一條最少障礙、成效最大的方法
那就是設計的價值之一
但即使設計無所不在,卻不能流於平凡
創意與美感在近代是設計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
不是標新立異或過分裝飾
而是適當地分配的功能與美感的比例
而設計更不侷限於形式
他可以表現在產品、平面媒體,甚至可以是處理一件事的方法
對我來說設計像一種原則,功能與美感互相拉扯、平衡後的最大值
這是我認為的設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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